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主要从事辅助公安民警巡控勤务和警务保障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温州地区户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取。
报名时间及面试地址:2016年8月1日—3日的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30分—5时,鹿城区下吕浦七区8号(温州友好医院内)。
联系人、联系电话:金警官 13858827963
三、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将与温州市保安总公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温州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公安局协辅警有关规定执行;
2、上班地点为瓯海区娄桥中汇路;
3、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温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温州市保安总公司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