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经市人社局核准,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市群众艺术馆(以下简称市直各招聘单位)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安康市文广局2016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符合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9日至1998年8月8日期间出生);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 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 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应届毕业生;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5.现役军人;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六、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政府网站(http://www.ak.gov.cn)、安康市人社局网站(http://akrs.ankang.gov.cn/)、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网站(http://wh.ank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9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政办科(安康市江北大道安康传媒大厦9楼)。
联系电话:0915—3358129,联系人:刘均。
3、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察。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文广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市文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安康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形成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办理有关手续。市直各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5-3358129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