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村级工作力量,提高村级工作总体水平,经新集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村(社区)文书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能够服务基层2年以上;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党员优先。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村级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日常文书和报表统计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公示、政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2016年8月1日——8月7日)
报名地点:新集镇党政办公室(镇政府二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两张,领取并填写《2016年新集镇公开招聘村文书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新集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镇党委会审定。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村工作综合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有关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包括表格制作、限时限数打字、排版)等知识,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多于招录人员的30%为面试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6:4进行合成,综合成绩于网上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足招聘名额为拟聘人员,列入政审考察范围。
(四)政审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群众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出现空缺名额,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底依次等额递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六)聘用
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将录用人员分别安排到全镇11个村(社区),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工资1500元和300元绩效,村(社区)文书实行聘用制,原则上三年一聘,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聘用期需满三年。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适时进行调整或解聘。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招聘村文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 洁: 18155875888
祁 琪: 18756858871
联系电话: 2826810 2826815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