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2016年玉环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hmohrss.gov.cn)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具有玉环县常住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玉环县常住户口、玉环生源(生源地是指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高考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部分职位的招聘对象放宽户籍范围见附件。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16年毕业生需在2017年1月31日前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七)事业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招聘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缴费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8月6日9时—8月9日17时。
网络报名系统网址: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8月10日9时—8月12日17时。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3日9时—8月1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9时-8月17日17时。
(四)现场确认与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4日。
2、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根据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劳动合同等相应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玉环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指定日携带上述材料到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现场确认仅接受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但未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与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现场确认与缴费后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职位因缴费复核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改报其他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9月12日9时—9月17日17时。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文秘职位加试写作,质监岗位加试专业知识(见附件)。《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政治经济理论和写作等内容。
2、时间:暂定于2016年9月17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与排序:各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平均成绩50分为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笔试科目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50%。加试专业知识或写作的职位,成绩计算办法见附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笔试折扣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折扣后成绩相同的,有加试写作或专业知识的,写作或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序在前;无加试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序在前。
(二)资格复审
各职位根据笔试折扣后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取面试前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首次资格复审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折扣后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成绩计算及排位办法
1、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50%+面试成绩×50%。加试专业知识或写作的职位,成绩计算办法见附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扣后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此后再循笔试排序排位。
五、体检、考察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及学历、职称取得时间截至2016年8月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6年8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16年8月6日尚在迁移过程中的人员,不能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学历和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依据。
(四)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上述范围,认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例举专业之一培养方向一致,应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增补调整专业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公布。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468021。
(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拟聘用人员不宜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或暂缓聘用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746802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