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府初级辅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薪金待遇
本次招聘人数4名,职位编制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初级辅员,薪金待遇按南海区政府辅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或现场报名,非现场报名的,材料寄(送)信封请写明“应聘政府辅员”。
2.报名材料:《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招聘政府辅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另附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或业绩成果的材料等复印件一份。我局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南海区财政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1635080、0757-86282766
联系人:李小姐、赵小姐
(二)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评卷。考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换算构成。
各岗位考生依成绩按高低顺序,分别按1:6比例(A岗位6名、B岗位18名)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员名单。
面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结果当场通知考生,并于当天内在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官网公布考生成绩总分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局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1.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证,取消聘用资格,并向其原单位通报情况,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