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证机构发展需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收款员(1名)
岗位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女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下;
(4) 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5) 学历不限;
(6) 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岗位职责:
(1) 按照收费标准,使用POS机收取办证费用并开具发票。
(2)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薪酬待遇
1. 工资:每月应发工资2500元(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
2.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如需加班,按劳动法规定给付加班工资。
3. 工作地点:香洲区九洲大道中1083号花园大厦二层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7:30时。
2. 报名方式:以邮件方式报名。请下载附件《珠海市横琴公证处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nfhr@zh-hr.com (邮箱主题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
3. 合则约见
4. 报名事宜联系人:杨先生8582217,罗小姐8582245
四、 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横琴公证处工作,接受珠海市横琴公证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