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统计工作专员1名
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数学、财务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有两年以上统计相关工作经验。
(二)温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专员1名
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主动的工作心态。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在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产业园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专员1名
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公关协调能力,在企事业单位、科技咨询机构中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
三、报名录用办法
(一)报名初审:应聘人员请填报《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报名。
(二)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2张等材料。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与报名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聘用:通过考试者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577-88287812
电子邮件:stc88287812@163.com
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2016年7月6日
下载附件:
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