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需要,依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我局决定公开招聘1名特别聘员,聘为东莞市安全生产总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聘请东莞市安全生产总顾问1名,具体岗位职责任务如下:
1.参与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
2.参与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3.参与本市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为改善本市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措施;
4.参加本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重大危险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5.参与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原因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应急处置方法和整改措施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本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标准、信息化等项目论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的编写,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咨询工作;
7.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不良社会活动记录;
(2)熟悉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对东莞安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有比较准确的认识和了解;
(3)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
(5)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20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水平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长期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政府监管或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的录取从优;
(6)身体健康,能参与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东莞市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3.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八一路一号机关二号大院主楼8F-05,联系电话:0769-22100069)。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有关安全生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局,并根据符合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核。
(三)聘用考核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综合能力等,成绩当场宣布。面试限时每人15分钟。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名入围综合评审环节。如入围人数达不到3名,按实际入围人数组织评审。
2.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综合评审组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审,遴选1名最优秀招聘对象进入体检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对外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合同依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签订。
(六)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咨询电话:0769-22100069;联系人:周先生、罗先生
附件:东莞市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