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是国家林业局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方森林航空消防系统行业管理、森林防火协调、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东北卫星林火监测、林业自建机场航行管制和航行地面保障等工作。
根据我单位事业发展需要,依照《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6年公开招聘飞行观察员实施方案》,拟招聘飞行观察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招聘范围为北方航空护林系统各航站相关人员,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中共党员优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条件,取得三级(或以上)观察员资格一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请应聘者认真填写《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6年公开招聘飞行观察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观察员证等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bfhkhlzzrsc@163.com3、资格审查:我站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飞行观察理论测试与飞行观察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理论测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操作人选。理论测试与实际操作成绩各为100分,按4:6的比例折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对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的人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注意事项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2、如对报名程序存有疑问,可咨询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882160451—88103720电子邮箱:bfhkhlzzrsc@163.com。
附件: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6年公开招聘飞行观察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