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由北京市总工会主办的一所专门培养工会干部的院校,同时也是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市职工开展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综合性高等院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 现就教学科研岗位进行公开补充招聘(事业编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具体详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北京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留京条件的非京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
(七)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12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至ghgyzp@126.com,邮件名为“博士应届毕业生+姓名”。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按岗位需求,严格筛选,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实行百分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试讲)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面试成绩高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我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63522030
北京市总工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