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申请员额控制数购买服务岗位的批复》(昌州党机编办[2016]48号)和有关规定,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额控制数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0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控制数人员职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员额控制数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并按照有关标准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奖金等费用根据自治州财政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四、招聘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16年6月17日——6月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
2、需填写报名表,并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按要求提供4张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4、报名地点在昌吉州国资委(北京南路11号)二楼,联系人:张静2524572
(二)笔试时间、地点: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6月30日;
(四)面试时间:7月1日,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公布时间:7月4日;
(六)体检时间:7月5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考察时间:7月6日-7月8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公示时间:7月11日-7月15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6月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楼招聘工作管理办公室(昌吉市北京南路11号,即州建行总行与昌安驾校报名处中间大院内)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2016年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控制数人员报名暨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供4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供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使用。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3)执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5、资格审查:由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员额控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复核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特殊岗位经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员额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领取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按通知时间,在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命制1套综合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60%,《公司法》、《国资法》等占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昌吉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cj.gov.cn/)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州国资委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缺考或为零分的,不进入面试,取消报考资格。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参加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昌吉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cj.gov.cn/)网站上公布。“面试通知书”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中确定的考生。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和“面试通知书”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昌吉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网站统一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参照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1:1比例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吉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cj.gov.cn/)上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昌吉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cj.gov.cn/)上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本简章由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为避免各位考生将员额控制数与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招聘混淆,现就员额控制数进行解释说明如下:员额控制数,是用人单位因承担阶段性任务或完成单位辅助性工作需要,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的数量限额。用人单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数量限额向能够满足岗位服务需求的劳务派遣公司等社会力量购买,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的管理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