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边合区)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力推动边合区健康、有序、高效运转,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岗位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即发布公告之日。职位中年龄规定“35岁以下”,含35岁,是指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登录边合区管委会政务网(http://www.ynhzq.gov.cn/)查询。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政审条件。
(六)其它要求: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现有工作单位的同意,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的原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17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节假日顺延。
(二)报名地点: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1332号管委会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局203室。联系人:张清倪梦婕;联系电话:0999-8143269。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持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携带报名所需原件和复印件在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原件退回本人。审查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局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笔试地点:暂定。
(三)笔试内容:具有命题资质的相关机构拟定,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要求: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及3道综合面试题。
(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并通过政审者,组织参加两周军训,并给予表现鉴定,军训结束合格者,进入有关部门实习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监督及其它要求
边合区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秉公办事、阳光操作,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99-8155425。
本《简章》由伊宁市边合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附件1: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