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拟面向社会招聘纪律审查陪护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纪律检查陪护人员20名,男女各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优先录用。
(四)曾受过治安处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男:年龄35--50周岁(1966年7月1日-198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女:年龄35---45周岁(1971年7月1日-198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四平市两区所辖社区内城镇户口。
三、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
(二)招聘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四、工作期限
用工协议一年一签,用工最长时间按省、市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至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四平市中央西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随军家属需提供随军报告审批表)等有关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同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考核。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拟录用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名拟招聘人选。
4.体检、政审与聘用
(1)体检。对拟确定人选,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和报考条件中的有关要求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增补下一位考生参加体检。
(2)政审。体检合格后,由市纪委组织部组织政审。
(3)聘用。体检与政审合格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其它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六、其他相关事宜
考生登录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考生按报名登记表的要求详细填写每一项信息。报名时携带复员证、毕业证书、身份证、随军报告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党员组织证明。二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
市纪委咨询电话:3623548, 联系人:王 娇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3266602 联系人:李 云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市纪委监察局招聘纪律审查陪护人员报名表.docx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