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城中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名中学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中区范围内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良好的职业声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原始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有中学任教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中小学一级教师),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有比较扎实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近五年(2011年以来)教育教学论文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奖励。
5.有较强的教科研水平,本人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含区级)科研课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城中区教学研究室(区教育局三楼)。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22日。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城中区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A4纸打印,内容手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市级以上(含市级)论文获奖证书或发表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区级以上(含区级)科研课题立项通知或结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原件经校验后退回报名人员。
(二)取得考试资格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进行书面通知,同时通知时间、地点和考试形式。
通知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三)确定拟聘人员
区教研室按成绩由高到低拟定聘用对象,报区教育局审核,最终确定聘用对象。
(四)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研员招聘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要认识其重要性,密切配合,确保将优秀的一线教师推荐到该岗位。
(二)规范工作程序。组织招聘面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严格考风考纪,对考试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严格资格审查。教研室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城中区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