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年度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网(www.fygh.gov.cn/)等网站上公布。
三、公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考试工作全程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四楼办公室(阜阳市一道河中路7号)。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三张,填写《阜阳市市直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报名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笔试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可于6月23-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和《文秘类》两科,满分各为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8:00—9:30分,《公共基础知识(二)》;10:00—12:00《文秘类》。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所有招聘职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六、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高低排序,《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再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观题分数高低排序。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1、专业测试将以结构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详见专业测试公告。
2、专业测试满分12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确定后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等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参照市规划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标准执行,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咨询电话:0558-2188208;
监督电话:0558-2187352。
附:
1.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公开自主招聘计划
2、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公开自主招聘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
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