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
招聘编外人员8名,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心乡镇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有相关工作经验、文秘和财务专业、有会计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3、报名地点:顺溪镇党群办(3005室),联系人:陈如意、刘洪玉。联系电话5812305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