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曲阜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7名、司法警察5名、驾驶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
(二)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口吃、重听;
(四)具有曲阜市常驻户口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曲阜市常驻户口;
(五)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7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0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的退伍军人,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身高1.7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七)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持有C1以上车型驾驶执照,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龄的驾驶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现场报名地点:曲阜市人民法院审判东楼A301室。
1、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驾驶员岗位)、《曲阜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和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从本简章附件下载,需贴近期一寸正面近期彩色照片,本人必须在《诚信承诺》条款处亲笔签名)、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照片二张;复退军人还需持《士兵退役证》或《士官退役证》,已安置就业的复退军人需持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5月26日(8:30—17:00)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法院审判大楼206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资料不真实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内容、方法和步骤
(一)考试
所有人员均参加理论考试,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加试技能与体能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由高分到低分,以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与体能考试人员。
2、技能与体能考试。
(1)书记员技能考试为上机操作测试文字录入速度,满分为100分。
(2)司法警察体能考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素质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体能素质测评以百分制计分,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计算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总成绩在40分(含40分)以下的,为体能考试不合格。
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根据理论考试成绩*50%+技能体能考试*50%的计算方法,得出考试总成绩,驾驶员的理论考试成绩直接做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由有关方面领导组成面试测评小组,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案例分析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
技能与体能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方法,得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得分。根据最后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最后综合得分并列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理论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次按特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司法警察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最后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为三年。
六、聘用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由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期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办理派遣手续。被派遣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将被派遣人员退回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解除被退回人员的劳动合同。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出现空缺,根据最后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被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法院实际情况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本简章由曲阜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4497731 联系电话:4491709
附件:2016年曲阜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和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