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隶属于河北省水利厅,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灌溉试验和节水灌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与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利信息化等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以及节水灌溉设备质量检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
3.2012年至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报名人员的大学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符合附件1中“其他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电话或短信)。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等要素。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将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邮箱(hebsljszx@126.com)进行网上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当日8:00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www.hebwater.gov.cn)、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网站(www.shuilijishu.com)发布。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水利厅网站(www.hebwater.gov.cn)、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网站(www.shuilijish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水利厅网站(www.hebwater.gov.cn)、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网站(www.shuilijishu.com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水利厅网站(www.hebwater.gov.cn)、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网站(www.shuilijishu.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185904(省水利厅人事处)
0311-80990010(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