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济南市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非在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拟招聘8人(7男1女);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责任心强吃苦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创新拓展能力。
能熟练驾驶车辆,掌握电脑基础应用(Word、Excel)。
三、报名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工作日8:30至16:00。
考生报名需先登陆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下载并填写《2016年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非在编)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然后携带《报名表》和以下材料到《简章》规定地点报名。
报名地点:济南市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城保科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简章不符者、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录方式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3个环节。笔试由区环卫管护中心组织命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对象,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占30%、实际操作占20%、笔试测试占50%计算,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指定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
七、工资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桥区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的工资试用期16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月薪2200元/月(底薪1600元+考勤考核奖600元)、办理五险、发放福利劳保。
联系方式:0531-85872796
附件:2016年区环卫管护中心招聘城管协管员(非在编)招聘报名表(1)
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