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并报县人社局批准,澧县部分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共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第三人民医院10名,其他乡镇卫生院3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5.凡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报考医疗及相关岗位2015年、2016年毕业的考生除外;报考护理岗位2016年毕业的考生如果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政务中心6号楼二楼原卫生局窗口报名。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28、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和用人单位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7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操作考核,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或笔(面)试公告。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卫计局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报请县人社局同意后,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壹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卫计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卫计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均在澧县人社局网站、澧县卫计局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组织、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3245103
监督电话:0736-3120011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澧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