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合同制速录员。
岗位职责:负责案件记录、送达及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招聘名额: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以后出生);
3、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计算机录入;
5、能熟练使用闽南语;
6、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者到石狮市人才网(http://www.sshr.net)、石狮市人民法院政务网(http://www.ssfy.gov.cn)下载《石狮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按下述报名步骤报名。
2、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技能测试:对应聘者进行看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
4、体检: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次序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政审考核: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考察,应聘者需提供有关部门户籍证明、综治证明和计生证明。
应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测试、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步骤:
1.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石狮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名称后请加上本人姓名),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90231008@qq.com;
2.现场报名。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③户口簿原件④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红底),至石狮市法院政治处报名,同时提供《石狮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5-88617705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2300元/月(含单位、个人缴存社会保险费用),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月。
2、年底根据工作年限及工作绩效发放奖金,平均每月不低于400元,年底统一发放。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3、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三年。
石狮市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石狮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