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公办学校,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学院连续七届获得“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电力系教师 |
1 |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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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系教师 |
1 |
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地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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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系教师 |
1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结构工程、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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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电系教师 |
2 |
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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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利系辅导员兼学生宿舍管理 |
1 |
新闻传播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该岗位需驻点学生宿舍 |
6 |
水利系辅导员兼学生宿舍管理 |
1 |
水利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该岗位需驻点学生宿舍 |
7 |
建筑系辅导员兼学生宿舍管理 |
1 |
土建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该岗位需驻点学生宿舍 |
8 |
水利系实验员 |
1 |
水利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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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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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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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水利能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fjsdxy.com)、省教育厅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16届毕业生:《福建水利电力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2016届毕业生:《福建水利电力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应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或缴至以下账户(注上应聘者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开户行:建设银行(开户行建设银行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001646007059011111
已汇款考生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98-3634273以便核对。应聘者应在初审名单公布后三天内缴费完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报考人数不足等原因报考岗位未开考,学院将与考生联系退还考试报名费,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1、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4)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内容为指定教材的片段教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行政教辅岗位(岗位5-岗位8)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试讲(教师岗位)、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4)根据笔试合计总分从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行政教辅岗位(岗位5-岗位8)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1-岗位4 )教师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岗位5-岗位8)行政教辅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内容为制定教材的片段教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试讲(教师岗位)、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及所有报考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x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学院规定执行。对于聘用人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院给予安家费补贴3万元;对于聘用人员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给予安家费补贴8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服务期内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补贴等。
3、所有符合学院规定的聘用人员均享受租房补贴500元/月。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66000
电 话:0598—8823838、0598-882383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学院监察处)。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