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长德新区展览馆、空港经济开发区临时展览馆综合服务功能,有效推进长春新区建设发展,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展览馆讲解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统一聘用标准,统一福利待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长德新区展览馆英语、汉语讲解员5名(其中,英语讲解员2名,汉语讲解员3名)。
空港经济开发区临时展览馆双语(英语、汉语)讲解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讲解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强,积极进取,好学向上,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2、年龄性别条件: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形象气质佳,女1.65以上,男1.75以上,无口吃、重听及传染性疾病。
4、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英语及双语讲解员需相关外语专业,同等条件下“211”大学毕业生优先)。
5、其他素质条件:责任心强,普通话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聘英语及双语解讲员者需具有较强英语讲解、翻译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户口不限,在长春有固定住所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由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命题,并组成面试组(由7人组成),统一组织面试,综合考核应聘者口语表达和翻译等能力,择优聘用。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管理及待遇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岗位分别在长德新区展览馆、空港经济开发区临时展览馆)为用工单位,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统一落在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由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为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日常管理分别由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部门长德新区展览馆、空港经济开发区临时展览馆负责。
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工资及“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由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支付,按月划拨到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六、报名程序
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语言等级测试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应届毕业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白底小2寸)及6寸全身正装照1张。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区北区龙湖大路5799号,规划建设展览馆。
报名工作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东北核心区规划建设展览馆具体负责。
联系人:李文文、刘蕊,联系电话:0431-89672993。
七、体检及考核
经面试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展览馆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由规划展馆将合格人员名单报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增补。
八、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办理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招聘工作拟于2016年4月25日前结束。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在《新文化报》和《长春高新人才网》上发布;政策咨询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电话:85542508)、业务咨询及报名事宜由长东北核心区规划建设展览馆负责。
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