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大专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有经验者放宽专业要求),三年以上市场营销经验。
3、35周岁以下,温州地区户籍优先。
4、身体健康。
二、报名录用办法
1、报名初审:应聘人员请填写《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表格附后自行下载),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同时,应聘者需提供自传一份。
2、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2张等材料。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与报名内容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聘用:面试通过者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4、报名截止时间至10月29日。
三、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577一88287812
电子邮件:4555691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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