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现招聘1名打字员。
一、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平阳县户籍,现居住地为昆阳镇;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福利待遇
1、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
节假日。
2、工资:年薪2.5万左右,试用期为一个月。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6日止。
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楼415)
报名电话:63185509 63185575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单寸照片三张。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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