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洮北区整体发展和事业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复员军人补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洮北区城市户籍的复员军人(包含我区农业人口中在新疆、西藏服役的复员军人)。
二、招聘计划
拟招录60名,其中城管洮北分局招录45名,住建系统招录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人员报考条件:要求年龄在43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和实践能力等。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1)吸毒人员;(2)刑事案件(包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案件)被处罚的(过失犯罪被处罚的除外);(3)行政案件被行政拘留处罚的(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同事纠纷引起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从4月11日起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1—15日止。报名地点在: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白城市中兴西大路3号)。报名时,由复员军人本人携相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员证、照片等)和统一制式的报名表(不需填写具体岗位)参加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城管洮北分局和公安洮北分局共同参加。对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报名范围等要求进行确认。
五、体能测试、笔试及要求
(1)体能测试
因城管、住建系统工作强度较大,拟按照公安、司法等单位录用人员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纵跳摸高。及格线分别为:
在及格标准基础上,10米×4往返跑每减少1秒增加5分,每增加1秒减少5分;1000(800)米跑每减少5秒增加2分,每增加5秒减少2分;纵跳摸高每增加5厘米增加3分,每减少5厘米减少3分。
体能测试成绩取三项测试成绩的平均值,即三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3。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
拟于2016年4月下旬组织笔试。笔试主要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分值为100分,其中客观题分值应在60%以上。笔试指定教材《通用知识》,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录用排名的基本原则
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按姓氏笔划顺序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录用的基本原则
前30名按龙摆尾方式录用到住建和城管系统,后30名统一录用到城管洮北分局
八、办理聘任手续及工资待遇
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区住建局、城管洮北分局各自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2300.00元(含五险一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