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克山县乡镇卫生院2016年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16人。
(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招聘单位为克山县16个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实际情况,招聘岗位可相互调整)。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和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克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提出全县乡镇卫生院拟聘岗位需求计划,上报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备案后,由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
(二)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地点为克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宜可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wst.gov.cn)和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网,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报名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及能够反映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件(加盖公章)。
(2) 近期同版红底或蓝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5月15日
5、资格审查:监察局、卫生和计生局、人社局负责。
(四)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所需命题专家及考官均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从外地聘请。
l、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理论和所需临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给定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做答。
3、根据岗位需求人数,按照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具体考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五)体检
由县卫生和计生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对外张榜公布,同时省县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和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享受克山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划定合格线的,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黑龙江省乡镇医生专用证书》,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3年聘期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续聘,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聘用人员可以保留户籍或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其户口落至所在乡镇,县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经县卫生和计生局和县人社局综合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包括在报考省内院校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在职攻读)时,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经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在克山县卫生医疗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工资重新套改。
四、领导组织和职责分工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卫生和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县政府成立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
组 长:韩伟国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宁文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丛 伟 县财政局局长
刘兴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伟明 县监察局局长
唐克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耿福厚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职责分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聘用人员的工资兑现、津贴补助、保险费用等政策待遇;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卫生医疗机构有空编的前提下,对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并考取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给予落实编制;
县公安局负责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县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