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机关工人公告
根据《巴中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和《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南江县拟公开考试招聘5名乡镇政府机关工人。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为更好落实“双拥”工作,拟面向南江籍退伍军人和驻南江现役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乡镇机关工人。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高中及以上文化;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政审时若发现档案记载年龄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和户籍登记中最先记载的为准。
(4)考生本人承诺在乡镇机关至少工作满五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名额和方式
此次乡镇政府招聘机关工人5名,职位编码为“160501”,笔试开考比例为3:1,此次招聘采取考试办法进行。
三、报名
(一)时间
2016年4月5日-4月7日,每天报名时间从9:00开始,17:30结束。
(二)地点
县人社局大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朝阳广场旁)
(三)程序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招聘单位由考生按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选岗单位在公布政审人员名单时同时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退伍军人由县人武部出具身份证明,随军家属需由市军分区出具身份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记载的学历为准。
(四)收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笔试费50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武部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六)岗位调整
本次该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若达不到公告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折合公式为“公共科目笔试60%+专业科目笔试40%”,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6年4月24日上午9:30-11:00
专业科目:2016年4月24日下午2:30-4: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室及座位号考前见考场分布表。
(三)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其它有关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写作”。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按笔试成绩公布时的公告要求申请查分。
五、体检
依据该职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职位若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成绩排序,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或协商抽签(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前述规则进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该职位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然后再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由各单位组织,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将按前述程序再征集志愿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现场报名核发的《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结束,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丢失损毁不再补办,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8227499、82252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县人社局纪委:8227362
十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附件: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