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青川县精神文明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青川县志愿者服务管理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及考调名额
二、公开考调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踏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奉献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协调服务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青川县精神文明办综合股(青川县文化中心图书馆5楼),联系电话:7202519,18980151932;联系人:李玖碧。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办法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工作由青川县精神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六)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精神文明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7201951(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2519(青川县精神文明办)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7202525
附件: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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