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6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专业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东合二路)劳动监察科。
3、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现场 报名。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面试考察公示
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2、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一星期后,无异议则进行体检。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取面试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入围。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经调查了解确实不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4、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聘用管理
百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据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由百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协管员工资及待遇
协管员月工资为1500元整(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部份),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部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办理社会保险。
招聘咨询电话:0776—2827596(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0776-293915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招聘举报电话:0776—2841765(市人社局监察室)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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