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管理岗位、10名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厅级,下设8个公益一类科研机构、7个公益二类科研机构和1个幼儿园。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16个事业单位均为事业法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有12个,分别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园艺研究所。各招聘单位情况详见《用人单位简介》(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下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五)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3)。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5日0:00时起至2016年4月8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daashr@163.com及招聘单位的邮箱(详见附件2、附件3),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表须本人用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打印)。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如果是专科起点本科或专升本的,还须提供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5.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6.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7.应聘人员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2016年2月-2016年6月期间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在国(境)外学习的证明材料。
2016年2月前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应聘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考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其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专业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中,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毕业的人员,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最迟可延至进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公章管理、政工、国有资产管理、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笔试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和体检等的凭证。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综合知识、业务知识、业务能力。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5.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后进入考场。
6.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面试人数不达1:3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含合格线)人员为零,则终止该岗位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测评方式从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中选取。
4.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
5.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6.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验证后参加面试。
(三)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计算办法如下:
管理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财务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他条件”中的优先录聘条件、面试成绩等因素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3月1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关于调剂的说明。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他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十、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0-87503356,87596242。
监督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75791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510640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