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办税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目测、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30日以前出生), 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具有郯城县常住户口和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五)会讲普通话,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它不宜从事税务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目测合格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东城新区主楼一楼8113室);
3、报名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
4、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5日上午8:30-12:00,(东城新区主楼一楼8113室)。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郯城县国税局与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拟聘用人员与郯城县人社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劳动报酬不低于郯城县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食宿自理。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
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双方聘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
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国税局和人社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本简章由郯城县国税局招聘办税服务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690613 6507788
郯城县国税局招聘办税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