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雨花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思辨和处理问题能力;
4、热爱、支持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工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工会、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司法、律师等相关工作经验;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专业毕业;
6、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有驾驶证能开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2、报名时间: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止;
3、报名地点:香樟路8号雨花区政府大院2号楼A118(雨花区总工会办公室);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简历(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
(3)有优先录用相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5、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登记报名。
6、联系电话:0731-85880146。
(二)笔试
1.考试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笔试后两天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评委会对竞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内容进行面试。
(四)聘用
1、确定聘用人选办法: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加分计算总成绩,以报考人员的最高分录取。
2、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由雨花区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体检,考察或体检若不适合岗位需要,视情况根据综合成绩依次替补进行考察后体检。
(2)由雨花区总工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按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年终绩效奖。
长沙市雨花区总工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