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此次招聘的对象为2015年全国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全科医师 |
2 |
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四、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基层卫生服务工作,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3、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五、人员管理
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及其他津补贴标准参照同类同岗在编人员待遇,其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购买参照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8:00至7月17日24:00。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点击链接:
http://113.240.221.168:90/yuhuaquwsj/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雨花区卫生局联系,联系电话85880676。
(二)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和查询网站: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15年7月4日9:00至7月20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点击链接:http://113.240.221.168:90/yuhuaquwsj/webregister/index.aspx ,查询审核结果。
2.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显示“未审核”时报考人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显示“已审核通过”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网上报名显示“审核未过”时,报考人员需按审核不通过意见修改或补充材料,审核人员重新审核,否则视为弃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则由雨花区卫生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考试为闭卷,总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试题的命制、阅卷和统分等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参加考试的,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复审及岗位考核。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考核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岗位考核人选。人选确定后,由雨花区卫生局政工科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岗位考核。岗位考核采取在拟聘单位对应岗位试用的形式,时间为1周,总分为100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如不按时参加岗位考核或岗位考核不合格,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根据岗位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
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雨花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在首次聘用期内,拟聘用人员需取得法定的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用人单位才能与其续签下一期的聘用合同。
七、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雨花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