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来宾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现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任职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史类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35岁以下,品貌端正、诚实热情、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
二、薪酬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月,单位应缴五险费用另计。
三、其他事项。有意者请于6月1日前,携带(或传真)应聘材料到来宾市民宗委报名。聘用时间1年以上,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72-4278712,传真:0772-4278711,办公地址:市行政中心三楼西前303号办公室。
附件:来宾市民宗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