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新增人员69名,其中:市人民医院55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名、市中心血站2人。招聘职位及资格详见《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截止于2016年4月5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16年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铜仁网”、“铜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铜仁网网址:www.tongren.gov.cn;
铜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www.trswjw.com;
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址:www.gztr.ls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条件、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带“★”标注的紧缺急需人才不受此比例限制),低于1:3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在《铜仁网》、《铜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报考前,请仔细对照“招聘对象”及《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选择一个完全符合要求的职位报考,并认真填写《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报考或聘用资格予以取消,责任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铜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教科(碧江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碧江区川硐凉湾村)。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与报名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报名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证明原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重点审查考生与所报职位条件是否符合。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到交费处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考务费并登记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登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2日18:00后,登录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中,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加分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加3分。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填写《加分申请表》,进行审核加分。拟加分情况,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