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7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厅级,下设8个公益一类科研机构、7个公益二类科研机构和1个幼儿园。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16个事业单位均为事业法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有14个,分别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饮用植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园艺研究所。各招聘单位情况详见《用人单位简介》(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人员。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计划》。
(五)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日0:00时起至2015年12月15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省农科院电子邮箱gdaashr@163.com和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计划》),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表须本人用黑色钢笔填写。但网上报名时可提供电脑输入打印版,资格复审时则必须提供本人填写的手写版。)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从大专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5.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6.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8.应聘人员应在开始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应证明材料。
9.应聘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考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其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专业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最迟可延至进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招聘单位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给准考证。
报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专业技术水平综合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80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计划》“其他条件”中的优先录聘条件、与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工作经历等(不含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开始之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十、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0-87503356,87596253。
监督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5161331,875791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
邮政编码:510640
附件:
2.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rar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