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更好地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馆为隶属于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体育局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文化馆着力打造民族区文化艺术节目,创编具有达斡尔族代表性的歌舞曲目,在我区“库木勒”、敖包盛会、区庆等大型节目庆典上展现民族文化艺术。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区文化馆共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性6名,含男性达斡尔族2名。女性6名,含女性达斡尔族2名。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青少儿舞蹈教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舞蹈艺术潜质;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舞蹈演员的身体条件;
4. 18周岁到28周岁之间(1988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之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条件:男性净量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性净量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6.被录用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2016年毕业生不得报考。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 29日—3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452—6562254。
报名时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登记表一份(公告网站中下载,要求打印版);
(2)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达斡尔族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采取面试与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和技能考试。面试和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占总成绩的30%、技能考试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面试分数×30%+技能考试分数(含政策性加分)×70%。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3、技能考试
舞蹈基本功展示、1分钟即兴表演、3分钟成品舞蹈表演(音乐自备)。
4.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考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面试和技能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委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对外公示三个工作日。
6、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