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力量,满足其业务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县级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负责:1、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2、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3、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4、对下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5、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6、巡查、抽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7、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8、调解在建建设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受理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9、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监督执法知识;
3、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后出生),建设工程类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3月1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4月22日,每天9:00-17:00期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工作部(建华区新明大街党政办公中心六号楼6529室),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6529、0452-2796527, 联系人:姚贵伟、鲁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称证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五、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具体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天。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出两套题,由纪检人员抽签确定试题。
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3、考核和体检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