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快市直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的岗位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护士)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每位考生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3、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请考生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具体地点如下:
2、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并填写报名表(表式见附件2)。
3、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采用百分制,由笔试、面试组成,分别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比例参加笔试,其中金华市中医医院财会岗位,按招聘计划数3倍进入笔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金华市第二医院护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2倍进入笔试,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不低于1.5倍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各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3倍进入笔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不低于2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三天,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1、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应达到并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予聘用。其中:金华市中医医院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5分,其他招聘单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 60分。
(三)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jhwsj.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毕业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