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金华市维稳处突力量建设,提升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维稳处突能力和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特勤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特勤队员9名,其中男特勤队员8名,女特勤队员1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适当核减聘用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二)要求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
(三)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16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队服役满5年的退伍军人户籍不限;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学历放宽到高中文化;
(五)男特勤队员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特勤队员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
(六)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招聘特勤队员。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9时至2015年2月27日17时;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环城北路399号特警支队大楼5楼502办公室)。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确认加分项目。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两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等体育专长人员需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在各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类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测评内容:体能测试:满分300分。测评项目为引体向上(女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三个项目中有一项成绩达不到30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各项目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附件1: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三)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女特勤队员按招聘名额1:3)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项目:个人获得省(军)级以上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20、18、16、14、12、1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获地市(师旅)级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12、10、8、6、4、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30、20、10分;被评为优秀士兵(党员)、嘉奖的每次加5分;具有A2及以上驾照人员加20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
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三项体能测评成绩之和+面试成绩+加分项目。
(五)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女特勤队员按招聘名额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体检人员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政审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金华市公安局协辅警相关规定执行,由特警支队负责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政审考察。
(七)聘用: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福利保险。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项:
1、工资福利待遇。特勤队员人均年收入约6万元(含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险等),提供免费住宿。
2、工作性质。特勤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值班备勤、武装巡逻,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置和大型活动保卫等。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4、咨询方式。联系人,汪警官,联系电话:0579-82512625;项警官,联系电话:0579-82512624。
附件:体能测试实施规则
金华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