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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时间:2013-10-22 13:33:44 点击:

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对象

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得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qjup.cn)(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研究生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0:00至2013年11月12日24:00。

(三)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网络报名流程详见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11月11日0:00至11月12日24:00)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11月11日报名需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11月13日才能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生报名时须具有以下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须当面提供:

1.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证明(属企业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经历及年限证明(需提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岗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费用: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用为100元/人,交费方式采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网上交费流程详见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网上交费时间:11月9日0:00至11月14日24:00。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及办理事项详见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办理时限为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时限期内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历认定:详见6月25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考生在应聘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须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3年版)》;《专业知识》考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各岗位《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3.准考证领取: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考生,于2013年11月20日至笔试考试结束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4.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曲靖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政策性加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有关加分规定的考生,按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在11月20日至21日持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曲靖市规划局办公室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曲靖市规划局填报《曲靖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11月25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6.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查询:2013年12月3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科目有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报名及交费成功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曲靖市规划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报考所需相关材料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曲靖市规划局接受审核,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由本人在资格复审3天前向曲靖市规划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未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达不到1:2面试比例要求的,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规划局在规定网站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3天前向曲靖市规划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可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人员递补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达不到1:2面试比例要求的,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组织进行面试。

4.面试方案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曲靖市规划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6.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7.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由曲靖市规划局在规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七、考核、体检和录(聘)用

(一)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规划局、各分局、各县(市)区规划局(住建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录(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二)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规划局、各分局、各县(市)区规划局(住建局)按管理权限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规划局、各分局、各县(市)区规划局(住建局)按管理权限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曲靖市规划局将拟录(聘)用人员统一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或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产生的空缺岗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曲靖市规划局、各分局、各县(市)区规划局(住建局)按管理权限,根据《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新录(聘)用人员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按调动办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凡填报虚假信息报名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单位从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行政处分的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方案由曲靖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规划局办公室

0874-3213066、3218886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0874-312800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83216

附件: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曲靖市规划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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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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