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2016年第二批专职安全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域创新改革,健全和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经荔湾区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各街道所需专职安全员人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2016年专职安全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八)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专业技术的优先聘用。
(九)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在本辖区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持有《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条件可放宽。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3月1日至3月16日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发布我区第二批专职安全员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带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直接到区安监局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区安监局发放准考证,报名地点为区安监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9号五楼综合法规科,联系人:黄健彬,联系电话:81967642)。
(二)笔试
全区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区安监局出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测试等,考试地点为荔湾区宣教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9号四楼)。笔试结束后,区安监局组织阅卷和计分工作,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予以公告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街道自行组织安排,区安监局综合协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公示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数。
(四)体检和政审
区安监局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政治审查工作由区安监局和各街道自行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职安全员每年的薪酬不少于4.42万元(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根据专职安全员的学历水平、工作年限、工作表现、所任职务等因素,按照专职安全员薪酬的具体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社保津贴。专职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工程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专业技术资质的,可相应每月分别增加不少于100元、300元、500元的补贴。
五、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