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荔湾区白鹤洞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白鹤洞街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5年以上党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广州户籍。
2、熟悉党群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4、无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5、身体状况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8日起,在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12月11日。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带齐报名表格和报名材料到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培真路2号之一,二楼)报名,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81800393。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生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面试采取面谈形式。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要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用
1、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2、被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顺序递补。
三、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福利待遇与人事管理按照荔湾区委组织部的文件规定以及《白鹤洞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