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 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
吉林大学为实现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真诚邀请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我校建设发展事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2.建设工程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获得广泛认可的学术成就和较好的学术声誉。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应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背景;建设工程学院院长应具有地质工程、土木工程、石油工程等专业学科背景。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相关学科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主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3.中国国籍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专职到岗工作;院士、“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4.非中国国籍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终身教授或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专职到岗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
校外应聘人员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校内应聘人员直接到党委组织部报名。
四、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填报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吉林大学院长岗位应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7.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8.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主要措施;
9.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复)印,2016年4月15日前寄达或送交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面试答辩人选后,将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答辩。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聘任期限和待遇
1.首聘期限为5年,其中试聘期1年。
2.校外受聘者学校将根据其人才层次、学术水平等提供优厚待遇,具体面议。
3.校内受聘者按照学校院长选拔任用规定,履行任职手续,不实行聘任制,待遇按照学校现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 编: 130012
电 话: +86-431-85166410/85168255
传 真: +86-431-85166410
电子信箱: zzb@jlu.edu.cn
联 系 人: 张国兴 杨可
吉林大学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