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师宗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11月22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也可到县煤炭工业局查询。
(五)笔试政策性加分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笔试加分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师宗县煤炭工业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曲靖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11月13日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加分手续,并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科目有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资格复审由师宗县煤炭工业局组织进行,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11月28日前向师宗县煤炭工业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要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师宗县煤炭工业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按《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规定网站上公告的《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7天前向师宗县煤炭工业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可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要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组织面试。面试资格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到达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聘)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师宗县煤炭工业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师宗县煤炭工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师宗县煤炭工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师宗县煤炭工业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自愿选岗后,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按调动办理。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开始办理前,向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4.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5.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6.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7.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师宗县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师宗县煤炭工业局0874-5755532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5751707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68113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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