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位于浙江中部,金华市北部,面积920平方公里,辖7镇5乡3街道、409个行政村和20个社区,至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浦江有“文化之邦”、“书画之乡”之称,是远近闻名的“毓秀之区”、“休闲之地”。为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全面加快后治水时期“两美”浦江的建设,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9 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浦江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9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引进计划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无《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
三、引才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报名可通过邮寄函件、电子邮件及亲临单位的方式报名。
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等;通过邮寄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年工作经历以及年龄计算截止日至2016年2月5日止。
电子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联系人等见下表。(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准的方案进行。
4、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公示后,不再递补。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浦江县人才网上公示7天。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资格由单位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五年。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