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宾市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办公室文秘2名、卫生专业技术类1名、财务会计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时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专业技术职称证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证后退回原件)④工作经历证明。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元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股。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照顾加分。加分条件及标准如下:
①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加2分;
②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初级以上职称,给予一次性加2分。
③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按照满一年加0.1分,最多不能超2分。
3.照顾加分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三)考核和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同时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核。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本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查确认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3.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一般聘用人员1450元/月,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证)2500元/月,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五、本方案由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元月8日
附表:
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拟招聘岗位名称 |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招聘范围及对象 |
招聘方式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 |
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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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文秘 |
2 |
40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文秘、哲学、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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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户籍 |
结构化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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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1 |
40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护理、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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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户籍 |
结构化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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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2 |
40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会计与审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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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忻城户籍 |
结构化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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