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空作业车司机、路灯专职巡查人员和路灯维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员及数量
高空作业车司机1名,路灯维修人员3名。
二、 聘用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业务能力好。具有电工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 身体素质好。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 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作风正派,有责任意识,尽职尽责。
5. 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 资格条件
1.高空作业车司机要求具备B2以上驾照(含B2驾照)和三年以上大车驾驶经验,年龄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具备低压电工证者优先录用。
2.路灯维修人员要求具备低压电工证,初中以上文化,年龄4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等均含本级或本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 工资待遇
(一)高空作业车司机工资2376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900元/月。
(二)路灯维修人员工资2268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三)从正式聘用开始至2017年,每年按聘用工资的8%幅度逐步提高路灯维修聘用人员(含高空作业车司机和路灯专职巡查人员)的聘用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间按国家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箱:fcgszj@126.com),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在将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成功后,拨打我所主管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836006)进行确认。报名时提交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简章后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岗位技能证书(如电工证、驾照等)复印件各一份,电子邮件采用电子文本和扫描件形式发送。
(二)面试
我所将根据报名的资格审核情况,邀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并向主管单位推荐拟聘用岗位人员名单,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聘用人选。面试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再行通知。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我所按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