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我县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yxrsj.com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在编制内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招聘岗位及名额数详见《盐源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为我县2007届、2008届、2009届、2010届、2011届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盐源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县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时间:2016年 1月9 日至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4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同时上交电子版;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书、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情况将于2016年1月14日至20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yxrsj.com)和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体检
体检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加测尿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相关参与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选岗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组织一次选岗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选岗(若成绩并列,抽签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1月25日至2月1日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yxrsj.com)和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月5日前,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九、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yxrsj.com)和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须向对方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2万元)。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盐源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3271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6483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260
附件: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记表.xls
盐源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ls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6日
盐源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ar